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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习身边好榜样】
行走群众之间 守护职责使命
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26 08:00:00 打印 字号: | |

包头法院“双创·致远”杯

第一届业务技能竞赛暨

岗位练兵法官助理

工作业务能手

固阳县人民法院

民事审判庭 张海


先进事迹

2021年,张海同志考入固阳县人民法院,先后在执行局、政治部、立案庭、民事审判庭等部门进行轮岗。在轮岗的过程中,他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,实践能力和业务素养也得到了提升。他始终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,时刻谨记群众事无小事,通过用心用情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,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
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,张海同志了解到,被告年轻时因为一场交通事故不幸高位截瘫,行动不便,无法来到法院进行应诉。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,他立即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好时间、地点等事项,与承办法官一起前往被告家中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。由于被告的语言表达能力受到损害,调解过程中几次都难以抑制情绪,张海同志努力稳定当事人情绪,从情理法理出发进行调解,最终该案顺利结案。

在办理另一起离婚案件时,张海同志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已经在其他法院判决离婚,但时隔多年,双方的判决书都已丢失。考虑到本次诉讼属于重复起诉,他立刻与原承办法院进行沟通,顺利帮当事人拿到了判决书,原告撤诉,成功结案。

法官助理的工作不仅要协助法官送达、草拟法律文书,更要为当事人答疑解惑,真正做到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。张海同志始终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,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,不负韶华,不负时代,用奋斗绘就亮丽的青春画卷。



 
责任编辑:高缘、班雪彤

地址: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团结巷5号  立案庭:0472-8122562  执行局:0472-8112088

办公室:0472-8122305  传真:0472-81232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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